慢性心衰的诊断和分级 1、慢性心衰的概念 心力衰竭是一种复杂的临床综合征,使各种心脏结构或功能疾病损伤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的结果。心衰的主要特点是呼吸困难和乏力,因此限制了运动耐量,造成体液潴留,导致肺淤血和外周水肿。这些异常都可以造成病人个体功能障碍并影响生活质量,但并非同时出现。某些病人运动耐受性差而体液潴留很少,而另一些病人主要表现为水肿而呼吸困难和乏力的症状较轻。由于并非所有的病人在疾病初期和发展过程中都有容量负荷过重,“心力衰竭”这个名词比过去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更恰当。 2、慢性心衰的病因 心衰这个临床综合征可以是心包疾病、心肌疾病、心内膜或大血管疾病所致,但大多数病人是由于左室功能受损所致,各种程度的左室功能障碍均可以造成心衰,如舒张功能障碍而心腔大小正常,排血功能正常但充盈障碍,也可以是心腔明显扩大,室壁运动障碍而充盈正常的收缩功能障碍。许多病人同时存在收缩和舒张功能障碍。主要表现收缩功能障碍的指标是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EF通常小于40%)。而表现为舒张功能障碍的病人主要为一项或多项心室充盈指标受损。主要表现为舒张功能障碍的病人其病程的发展及治疗策略与收缩功能障碍病人不同。 冠状动脉疾病在心衰病因中占左室收缩功能不良病人病因的三分之二,其他病人为非缺血性心肌病,由特定的病因(如高血压、甲状腺疾病、滥用酒精或心肌炎)或病因不明(如原发性扩张性心肌病)。 应当强调的是心力衰竭不等同于心肌病或左室功能不良,后2种情况常常用于描述心力衰竭发展中的结构异常。而心力衰竭是一种临床综合征,有特定的症状(呼吸困难和乏力)和体征(体液潴留)。没有哪项测试可以决定心力衰竭的诊断,因为心力衰竭的诊断主要靠详细的病史和体格检查。 3、慢性心衰的诊断和分级 目前最常用于定量描述心力衰竭所致的心脏功能受损程度的方法是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法。该方法根据病人诱发症状所需的活动量分为1-4级:休息状态即出现症状(Ⅳ级),轻于日常活动即诱发症状(Ⅲ级),日常活动即诱发症状(Ⅱ级),出现症状的运动量与正常人一样(Ⅰ级)。尽管随着病情的发展,心功能趋于恶化,但大多数病人并非出现症状后持续地不可避免地加重。相反,即使在治疗不变的情况下,症状的严重程度也有波动,而在心室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治疗和饮食也可引起症状的明显变化。 慢性心力衰竭病人发生运动耐量下降的机制尚不清楚。尽管心力衰竭常常有血液动力学障碍,但许多研究表明心脏工作能力与症状之间的关系很小。病人可以有很低的射血分数而常常无症状,而做是收缩功能良好的病人也可以出现严重的症状。收缩功能受损的严重程度与病人心功能受损的明显不一致性尚不易解释,可以与心室舒张不良、瓣膜返流、心包限制和右心室功能的因素有关。另外,对于门诊病人来说,许多非心脏因素也会影响病人的运动耐量。这些因素包括,外周血管功能、骨骼肌的生理情况、肺功能、神经提液和反射性自主神经活性等。这些非心脏因素可以解释慢性心衰病人经过治疗,其血液动力学改善后并非一定或很快出现临床症状改善。尽管药物治疗可以迅速改善血液动力学,症状和体征的改善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或根本不改善。
来源: 2008-11-18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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